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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厚坡镇3名男子因此事获刑1-3年,并处罚金32.5万元!

    信息发布者:贾忺鹏
    2023-12-12 17:09:34   转载

    2022年6月15日

    淅川县公安局联合多部门

    对淅川县厚坡镇裴岗村

    某建材公司院内厂房车间进行检查时

    发现其印制盗版书的犯罪事实

    现场查封扣押盗版出版物6万余本

    半成品47万余份

    所扣押的书籍包含

    《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

    应试指导及全真模拟测试》等

    18种教学图书

    共查扣印制设备7台(套)


    经查

    周某玉、陈某银、井某等人

    自2022年2月起

    共同出资在淅川县厚坡镇裴岗村

    某建材公司院内租赁厂房开办印刷厂

    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

    陈某银、井某等以营利为目的

    大量印制盗版书籍

    并将印制好的半成品

    进行装订、切割、打包

    由周某玉联系销售

    共销售盗版出版物价值300余万元


    2023年5月29日南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银、井某、周某玉三人侵犯著作权案进行了判决

    判处陈某银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万元

    判处井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.5万元

    判处周某玉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

    警方提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,擅自翻印图书、售卖营利,都是非法行为,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涉嫌犯罪,警方将予以严厉打击。请广大市民尊重著作权人的劳动成果,到正规书店或官方购书平台购买书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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