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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 告
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泊位管理,维护良好交通秩序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南阳市公共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遵循便民利民原则,根据中心城区道路交通流量和停车需求,对道路停车泊位进行动态调整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撤销时间:2024年4月2日
二、撤销道路停车泊位
1.楚都路建邺南门入口16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2.鹳河路国信大药房门前6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3.商圣路与鹳河路交叉口21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4.老街路丹江大道口至丹阳大道口两侧65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5.崇德路楚都路口至政通路口17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6.解放路与前进路交叉口4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7.丹江大道丹江国际酒店对面公厕门前无障碍通道1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8.金政路世平汽车服务中心门前向西1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三、新增道路停车泊位
1.人民西路福森志远学校门前177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2.建邺与公安局间道路74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3.启贤路英才路口至范蠡大道口132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4.富强路楚都路口至范蠡大道口东侧27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5.冬青社区松鹤路16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6.钟观路鹳河路口至荆楚路口46个道路停车泊位。
四、相关要求自2024年4月2日起,已取消的停车泊位禁止停放机动车辆,交警部门将对违反规定者依法予以处罚,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通告规定,共同营造安全、畅通、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。
淅川县车辆停放服务中心淅川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特此通告!
2024年4月2日
来源:淅川县车辆停放服务中心